【Tang】評論
103年新修正:第3條:殘廢、養老、死亡、眷屬喪葬、生育及育嬰留職停薪六項。
【貼貼樂 ( ̄︶ ̄)↗】評論
公教人員保險法 第3條 (保險之範圍)本保險之保險範圍,包括失能、養老、死亡、眷屬喪葬、生育及育嬰留職停薪六項。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三條規定,公教人員保險不包括下列那一個項目?(A)醫療 (B)殘廢 (C)死亡 (D)眷屬喪葬修改成為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三條規定,公教人員保險不包括下列那一個項目?(A)醫療 (B)失能 (C)死亡 (D)眷屬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