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我國人取得外國國籍者,已擔任直轄市長、縣(市)長時,由何機關解除其公職?
(A)均由內政部解除其公職
(B)直轄市長由直轄市政府、縣(市)長由縣(市)政府
(C)直轄市長由行政院、縣(市)長由內政部
(D)直轄市長由內政部、縣(市)長由縣(市)政府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9624
統計:A(23),B(40),C(565),D(20),E(0)

用户評論

civik620113】評論

國#20

qx2357】評論

國籍法 §20Ⅰ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除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民選公職人員,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解除其公職外,由各該機關免除其公職。但下列各款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