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若涵】評論
處罰主體:(A)為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縣 (市) 環境保護局及鄉 (鎮、市) 公所(B)中央及省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C)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或警察機關(D)監察院或法務部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公法爭議案件原則上都由行政法院審理。不由行政法院審理之例外:
【米雪兒】評論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案件,由行為地或行為人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或警察機關)管轄。
【ckvhome】評論
(A)廢棄物清理法上之罰鍰:執行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參考廢棄物清理法第63條) (B)人民團體法上之撤銷許可:主管機關 (參考人民團體法第3條、第58條)(C)社會秩序維護法上之停止營業:法院為處罰主體(參考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33條)(D)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上之罰鍰:監察院或法務部(參考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