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某日警察臨檢一酒店,赫然發現行政院某部會首長甲、某縣縣長乙、該縣某公立國中教師丙及該縣政府建設局局長丁於酒店內喝花酒,輿論譁然,要求究責。關於此四人之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由行政院長為記過之懲戒處分
(B)乙得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由監察院作成降職之懲戒處分
(C)丙得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由校長為申誡處分,送銓敍部審定
(D)丁得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由機關為記過處分,送銓敍部審定
(E)以上皆非
參考答案
答案:E
難度:適中0.601905
統計:A(170),B(126),C(285),D(1007),E(2401)
用户評論
【邱祥員】評論
A錯在政務官公懲法只能以"撤""申"B錯在民選首長可以解職..罷免..停職.....但是"降職"...民選首長又沒俸給...應該沒有降職吧!!聽起來怪怪的
【jennifer91016】評論
整理:(1)政務官-撤職、申誡(2)民選首長-撤職、申誡(3)事務官(公務人員) 懲戒-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 考績懲處-申誡、記過、記大過、免職參考資料:https://www.3people.com.tw/知識/公務人員的懲戒/--公職考試-高普初、地特-一般行政/6bb5ed04-9e4c-4097-b9e0-ae82c977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