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未經許可,手提攜帶煤油進站搭乘捷運,遭站長發現取締,將處罰鍰新臺幣?
(A)1 萬~5 萬
(B)10 萬元
(C)1500~7500 元
(D)沒有違規。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A) 1 萬~5 萬法規名稱:    大眾捷運法 第 七 章 罰則第 50-1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一、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二、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三、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經天橋或地下道,跨越完全獨立專用路權之大眾捷運系統路線。有前項情形之一者,適用前條第二項規定。未滿十四歲之人,因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監督不周,致違反第一項規定時,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