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有關國家賠償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依據國家賠償法第 2 條第 2 項之規定,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所生對於人民之國家賠償責任, 無須公務員之行為具有故意或過失
(B)依據國家賠償法第 3 條第 1 項之規定,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所生之國家賠償責任,該公共 設施之認定必須屬於公有公共設施
(C)依據國家賠償法第 3 條第 3 項之規定,有關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已就使用該 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國家賠償責任
(D)依據國家賠償法第 2 條第 1 項規定,有關構成國家賠償法所稱之公務員,限於經考試及格銓敘,具 有官等和職等之最狹義公務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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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評論

第 2 條1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D)2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B)。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3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第 3 條1  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A)2  前項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時,因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3  前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4  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C)5  第一項、第二項及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