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甲夫乙妻有子丙、丁,丙男娶戊女為妻,並育有一子己,丁為單身。一日甲與丁出遊,不幸車禍同時身亡,丙聞訊後悲痛欲絕,亦於數日後身亡。設甲留有遺產 30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丁得繼承甲之遺產 100 萬元
(B)乙得全部繼承甲之遺產
(C)戊得繼承甲之遺產 150 萬元
(D)己得繼承甲之遺產 75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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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112年已上岸,再接再厲

【年級】博二下

【評論內容】民法 第 1138 條遺產★★★,★★★★,...

【用戶】強尼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30 甲夫乙妻有子丙、丁,丙男娶戊女為妻,並育有一子己,丁為單身。一日甲與丁出遊,不幸車禍同時身亡, 丙聞訊後悲痛欲絕,亦於數日後身亡。設甲留有遺產 30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用戶】tuohua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6條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民法第1147條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 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民法第1140條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民法967條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民法第1144條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解題】丙丁為甲之子女 [從己身所出之血親],乙為配偶 → 甲、丁 [同時死亡]  → 乙丙均分甲之遺產 → 各得150萬元己為丙子女 [從己身所出之血親],戊為配偶 → 丙 [死亡] → 戊己均分甲給丙之遺產 → 各得75萬元【補充/延伸】「再轉繼承」與「代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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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博二下

【評論內容】民法 第 1138 條遺產★★★,★★★★,...

【用戶】強尼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30 甲夫乙妻有子丙、丁,丙男娶戊女為妻,並育有一子己,丁為單身。一日甲與丁出遊,不幸車禍同時身亡, 丙聞訊後悲痛欲絕,亦於數日後身亡。設甲留有遺產 30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用戶】tuohua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6條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民法第1147條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 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民法第1140條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民法967條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民法第1144條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解題】丙丁為甲之子女 [從己身所出之血親],乙為配偶 → 甲、丁 [同時死亡]  → 乙丙均分甲之遺產 → 各得150萬元己為丙子女 [從己身所出之血親],戊為配偶 → 丙 [死亡] → 戊己均分甲給丙之遺產 → 各得75萬元【補充/延伸】「再轉繼承」與「代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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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 1147 條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當甲、丁死亡時,由乙、丙各自繼承150萬元。(依民法第 1144條規定由配偶跟直系血親卑親屬平.....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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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博二下

【評論內容】民法 第 1138 條遺產★★★,★★★★,...

【用戶】強尼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30 甲夫乙妻有子丙、丁,丙男娶戊女為妻,並育有一子己,丁為單身。一日甲與丁出遊,不幸車禍同時身亡, 丙聞訊後悲痛欲絕,亦於數日後身亡。設甲留有遺產 30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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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6條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民法第1147條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 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民法第1140條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民法967條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民法第1144條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解題】丙丁為甲之子女 [從己身所出之血親],乙為配偶 → 甲、丁 [同時死亡]  → 乙丙均分甲之遺產 → 各得150萬元己為丙子女 [從己身所出之血親],戊為配偶 → 丙 [死亡] → 戊己均分甲給丙之遺產 → 各得75萬元【補充/延伸】「再轉繼承」與「代位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