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警察於集會遊行活動期間,為防止參與者之不法行為,造成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危害,得有資料蒐集之行為,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得予攝影、錄音或以其他科技工具,蒐集現場活動資料
(B)蒐集資料之客體,限為參與者,不得及於第三人
(C)所蒐集之資料,於集會遊行活動結束後,原則上應即銷毀
(D)為調查犯罪或其他違法行為,而有保存所蒐集資料之必要者,得保存之,惟至遲應於資料製作完成時起 1 年內銷毀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32642
統計:A(3),B(720),C(30),D(19),E(0)

用户評論

【用戶】海倫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第 9 條警察依事實足認集會遊行或其他公共活動參與者之行為,對公共安全或秩序有危害之虞時,於該活動期間,得予攝影、錄音或以其他科技工具,蒐集參與者現場活動資料。資料蒐集無法避免涉及第三人者,得及於第三人。依前項規定蒐集之資料,於集會遊行或其他公共活動結束後,應即銷毀之。但為調查犯罪或其他違法行為,而有保存之必要者,不在此限。nnn依第二項但書規定保存之資料,除經起訴且審判程序尚未終結或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案件者外,至遲應於資料製作完成時起一年內銷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