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證券商自營部門與經紀部門之有價證券結算交割作業應:
(A)互相流通
(B)劃分清楚
(C)若為同一種證券則互相流通,不同證券則劃分清楚
(D)若為同一種證券則劃分清楚,不同證券則互相流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引用出處:https://investoredu.twse.com.tw/Pages/TWSE_InvestmentEntry1.aspx?ID=1-5依據證券交易法、臺灣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及供給使用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契約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擔任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結算所角色。證券商不分經紀商及自營商,需分別對臺灣證券交易所履行結算交割義務。臺灣證券交易所採同日結算制,經由多邊餘額交割方式,計算證券商對臺灣證券交易所之應收應付款券數額,證券商按該數額與臺灣證券交易所完成款券收付。交割時點為成交日後次二營業日辦理交割。臺灣證券交易所的交割制度採每日淨額交割制度(DNS),證券商須於交割期限前對臺灣證券交易所完成交割,未完成交割之部位不予延後。證券商必要時可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辦理交割借券並繳付擔保金以完成交割。借券數額無法借足時,臺灣證券交易所就其不足部分填製證券支付憑單交予集保結算所代買方證券商收執。賣方證券商應儘速交付有價證券,以換回證券支付憑單及領回擔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