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以下何者非行政程序法上之當事人?
(A)申請人及申請之相對人
(B)行政機關所為行政處分之相對人
(C)與行政機關諦結行政契約之相對人
(D)被請求為職務上協助之行政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83905
統計:A(11),B(2),C(12),D(335),E(0)

用户評論

Lian Lin】評論

行程法第20條本法所稱當事人如下:1.申請人或申請之相對人2.行政機關所為行政處分之相對人3.與行政機關締結行政契約之相對人4.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指導之相對人5.對行政機關陳情之人6.其他依本法規定參加行政程序之人(參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