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asmine Lu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A)(C)勞工保險條例第2條:普通事故保險: 生、老、能、病、死 (生老能病死)職業傷害保險: 醫、能、病、死 (醫生也可能病死)(B)勞工保險條例第22條:同一種保險給付,不得因同一事故而重複請領。
【用戶】Jasmine Lu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A)(C)勞工保險條例第2條:普通事故保險: 生、老、能、病、死 (生老能病死)職業傷害保險: 醫、能、病、死 (醫生也可能病死)(B)勞工保險條例第22條:同一種保險給付,不得因同一事故而重複請領。
【用戶】lain13413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D) 勞工保險條例 第9條被保險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一、應徵召服兵役者。二、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三、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一年,職業災害未超過二年 者。四、在職勞工,年逾六十五歲繼續工作者。五、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用戶】Jasmine Lu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A)(C)勞工保險條例第2條:普通事故保險: 生、老、能、病、死 (生老能病死)職業傷害保險: 醫、能、病、死 (醫生也可能病死)(B)勞工保險條例第22條:同一種保險給付,不得因同一事故而重複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