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Winnie_tung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1.名義變項(nominal variable):使用數字來辨認任何事物或類別時,這些事物便成為名義變項。 名義變項也可以用來表示類別之不同。例如:在實驗設計中,將教學法這個變項分為「演講法」、「討論法」、「自學輔導法」等三類,此時名義變項又稱為類別變項(classification variable),類別變項只有類別之分,而無次序大小之別。 2.次序變項(ordinal variable):可以就某一特質之多少或大小次序將團體中各份子加以排列的變項。次序變項不但賦予名稱來區別各份子之間的不同,而且排出各份子在某一特質方面的多少或大小次序,但並不描述份子與份子之差異的大小量(magnitude)。在態度量表上,受試者(subject)須就「很不贊成、不贊成、無意見、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