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設甲父乙子,某日乙駕車將丙撞死,甲聞悉後,將乙藏匿,又出面頂替乙之罪行。甲應成立:
(A) 頂替罪
(B) 藏匿人犯罪
(C) 頂替罪、藏匿人犯罪,併罰
(D) 頂替罪、藏匿人犯罪,想像競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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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雞會留給準備好的人】評論

數行為侵害依法益,不罰前後行為。前行為(藏匿),後行為(頂替),最後論頂替罪。

Ying】評論

意圖藏匿犯人而頂替,僅論頂替罪

病嬌什麼的最可愛啦!】評論

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意圖犯前項之罪而頂替者,亦同。刑法§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