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市地重劃分配結果公告期間,土地所有權人對分配結果提出異議,經主管機關調處不成者,下列有關後續處理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由主管機關報請上級主管機關裁決之
(B)由主管機關提請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調處之
(C)由異議人循民事訴訟程序訴請司法機關裁判
(D)由異議人提起行政訴訟謀求救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97608
統計:A(312),B(70),C(91),D(71),E(0)

用户評論

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平均地權條例第60-2條(重劃分配結果之公告、通知及提出異議)Ⅰ主管機關於辦理重劃分配完畢後,應將分配結果公告30日,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Ⅱ土地所有權人對於重劃之分結果,得於公告期間內向主管機關以書面提出異議;未提出異議者,其分配結果於公告 期滿時確定。Ⅲ前項異議,由主管機關調處之;調處不成,應報請上級主管機關裁決之。

一定上榜,沒有白讀的道理】評論

平均地權條例第60-2條(重劃分配結果之公告、通知及提出異議)Ⅰ主管機關於辦理重劃分配完畢後,應將分配結果公告30日,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Ⅱ土地所有權人對於重劃之分結果,得於公告期間內向主管機關以書面提出異議;未提出異議者,其分配結果於公告 期滿時確定。Ⅲ前項異議,由主管機關調處之;調處不成,應報請上級主管機關裁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