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懷質】評論
"外交特權與豁免"
【貼貼樂 ( ̄︶ ̄)↗】評論
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 第1條 (適用)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之特權暨豁免,除條約另有規定者外,依本條例之規定。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 相關法條
【米花】評論
在中國的春秋戰國諸國並立的時代,各國相互攻伐,有時要靠外交手段解決以減少交戰帶來的傷害;而中國有句俗語「兩國交戰,不斬來使」,同樣體現了外交豁免權的精神。現代外交豁免權的概念主要是在17世紀中的歐洲形成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規定外交官在從事外交任務的過程中不受迫害和不受法律制裁。假如一名外交官在他所駐的國家裡的確犯法的話,可予以驅逐。一般這些外交官需在該派遣國受法律制裁。資料來源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4%96%E4%BA%A4%E8%B1%81%E5%85%8D%E6%AC%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