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當事人得以合意停止訴訟程序但不變期間之進行應如何計算?
(A)重新計算
(B)依當事人之聲請定之
(C)法院依職權定之
(D)不受影響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61348
統計:A(353),B(192),C(192),D(93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19年聲字第212號

用户評論

Michelle Hsia】評論

民事訴訟法第 189 條當事人得以合意停止訴訟程序。但不變期間之進行,不受影響。前項合意,應由兩造向受訴法院或受命法官陳明。前條規定,除第一項但書外,於合意停止訴訟程序準用之。

imitation】評論

不變期間之進行,這句什麼意思?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除斥時間

阿強】評論

由法律直接規定的期間稱為「法定期間」,期間內若無完成將失去訴訟上的權力,所以可稱為「失權期間」,此期間不容許任何人變更,所以又可稱為「不變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