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下列何種債權具有可讓與性?
(A)回復名譽之請求權
(B)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C)商品買賣之代價請求權
(D)扶養請求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35131
統計:A(6),B(64),C(1283),D(19),E(0)

用户評論

【用戶】hiremeplz1688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B) 民國101年12月28日修正施行民法親屬編第1030條之1、刪除第1009條、第1011條: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不得繼承或由債權人代位請求

【用戶】公務員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有哪些債權可以讓與呀?

【用戶】Forest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屬於一身專屬權者不可讓與,其他權利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