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龜龜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立法院本身之預算案,應如何提出?(A)不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由立法院自行提出(B)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由行政院提出(C)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由總統府提出(D)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由審計部提出~解析 : 中華民國憲法第59條(行政院提出預算案之期間) :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說明 :「」一、所謂「預算案」,就是<所有中央政府要執行所有政策之預算,包含中央人事及所管各部會之支出,編列好之後,交由「立法院」來砍預算。砍剩的就是真正的預算,如果行政院長覺得錢太少,無法執行其政策,可告知總統後移請覆議(讓「立法院」重砍一次)。如果還是砍得一樣,那行政院只好就這麼辦了。所以總...
【用戶】簡維廷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 名,經國民大會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 七十九條之有關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 、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 ,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 違憲之解散事項。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 憲。 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來刪,但不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