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及電信事業知悉有規定之犯罪嫌疑情事,應先行移除該資訊,並通知警察機關,且保留相關資料至少幾天,提供司法及警察機關調查?
(A)至少 30 天
(B)至少 60 天
(C)至少 90 天
(D)至少 120 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12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Dida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8 條網際網...

【用戶】Alpaca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8 條(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及電信事業協助調查之義務)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及電信事業知悉或透過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其他機關、主管機關而知有第四章之犯罪嫌疑情事,應先行移除該資訊,並通知警察機關且保留相關資料至少九十天,提供司法及警察機關調查。前項相關資料至少應包括本條例第四章犯罪網頁資料、嫌疑人之個人資料及網路使用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