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oler Teac】評論
先確認『犯罪地』,再判斷是否有『犯罪行為...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先確認『犯罪地』,再判斷是否有『犯罪行為...
【coobe0224】評論
犯罪偵查手冊第23點(三)除機關間另訂有協調聯繫要點者外,捷運或輕軌移動車廂內發生之案件,由發生地之警察機關管轄,無法確認發生地時,則由被害人下車停靠站所在地警察機關管轄。就本題而言,科技大樓站(大安分局轄内)乙持刀刺傷甲,係「發生地」,本案犯罪事實經過十分完整,並沒有無法確認發生地之情形。資料來源:https://www.6laws.net/6law/law3/%E8%AD%A6%E5%AF%9F%E5%81%B5%E6%9F%A5%E7%8A%AF%E7%BD%AA%E6%89%8B%E5%86%8A.htm不販售,供大家參考,上述見解講得也很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