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小怡】評論
根據Strike.Holler 和Soltis (1988)三位學者對倫理本質的看法,進一步提出教育行政專業倫理的本質:(一) 具有客觀性的可能(二) 以公平正義為主要目標(三) 同時涉及事實與價值層面有些道德的問題無法靠事實來解決,事實可能與道德問題的決定有關聯,但作道德決定只依靠事實是不夠的。所以,仍然需要一些道德的原則,如公平和權力,來協助做決定。因此,教育行政專業的決定或判斷,多少都會涉及到事實與價值面,有時透過事實的協助有利於價值判斷;有時進行價值判斷,也必須顧及社會公半性,諸如權力運用的合理性與適當性。(四) 經常陷入道德兩難的情境
【小猴小猴】評論
謝謝~~
【品蘋】評論
很仔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