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依據鐵路法,下列那項違規行為,得處行為人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
(A)列車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
(B)對行駛中之鐵路列車投擲或發射物品
(C)列車行駛中,坐立出入臺階或妨礙關閉或擅自開啟車門不聽禁止
(D)不按規定處所出入車站或上下車,不聽勸阻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2862
統計:A(93),B(369),C(61),D(20),E(0)

用户評論

Peja】評論

第六十八條之一(罰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一、在鐵路軌道或有關設備上堆積、放置或拋擲物品足以妨害行車安全。二、未經允許,攜帶危險或易燃物進入鐵路路線、場、站或車輛內、未經告知或告知不實而託運危險物品。三、任意操控鐵路站、車設備,或以他法妨害系統設備正常運作。四、對行駛中之鐵路列車投擲或發射物品。五、任意將車廂上鎖或以他法,妨礙鐵路從業人員執行職務或危害公共安全。

交通行政!!!】評論

鐵路法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