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對語言障礙的界定,以下敘述何者不正確?
(A)兒童之語音有明顯的省略、替代、歪曲等現象,而導致溝通困難者,屬於構音障礙
(B)兒童說話之音質、音調、音量與其性別、年齡不相稱,屬於語言發展遲緩
(C)兒童說話之節律有明顯且不自主之重複現象,屬於語暢異常
(D)在語言理解或語言表達方面,較同年齡者有明顯偏差或遲緩現象者,屬於語言發展遲緩。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99064
統計:A(36),B(1826),C(37),D(6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自閉症、智能障礙的鑑定標準、語言障礙的課程設計原則
用户評論
【王麗芸】評論
構音不良:就是口齒不清,也就是台語俗稱的『臭乳呆』。負責「構音」的器官包括軟顎、舌頭、上下顎、牙齒、上下唇及雙頰。因使用語言的不同,構音器官使用的頻率也不相同,所以當上述構音器官無法和諧的使用而發出一些模擬兩可的音時,謂之「構音異常」。(1) 替代音(2) 省略音(3) 附加音(4) 扭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