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未受有報酬者,依民法規定,應負何種責任?
(A)故意責任
(B)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
(C)具體輕過失責任
(D)抽象輕過失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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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珍珠奶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 第 672 條合夥人執行合夥之事務,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其受有報酬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過失:抽象輕過失:欠缺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具體輕過失:欠缺與處理自己事務之同一注意義務重大過失:顯然欠缺一般人之注意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