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RainyMoon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乳品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中華民國99年7月2日署授食字第0991301848號令發布)(中華民國102年8月5日部授食字第1021350004號公告修正)(中華民國103年8月8日部授食字第1031302144號公告修正)(三)生乳:直接由乳牛、乳羊擠出,未經處理之生乳汁。 (四)鮮乳:以生乳經加溫殺菌包裝後冷藏供飲用之乳汁。 (五)保久乳:以生乳或鮮乳經高壓滅菌或高溫滅菌,以無菌包裝後供飲用之乳汁;或以瓶(罐)裝生乳,經高壓滅菌或高溫滅菌後供飲用之乳汁。 (六)乳粉,包括以下三項: 1、全脂乳粉:以生乳除去水分製成之粉末狀產品。 2、脫脂乳粉:以生乳除去脂肪及水分所製成之粉末狀產品。 3、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