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Mi Hsiao】評論
甲、室內活動室之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符合幼兒身高尺寸,並採用適合幼兒人因工程,且可彈性提供幼兒集 中或分區活動之傢俱。二、設置可布置活動情境之設備器材、教具、活動牆面、公布欄、各種面 板等。三、平均照度至少五百勒克斯(lux) ,並避免太陽與燈具之眩光,及桌 面、黑(白)板面之反光。乙、幼兒兒園及其分班,其為樓層建築者,除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另有規定外,應先使用地面層一樓,使用面積不足者,始得使用二樓,二樓使用面積不足者,始得使用三樓;四樓以上,不得使用丙、室內活動室之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招收幼兒十五人以下之班級,其專用之室內活動室面積不得小於三十 平方公尺。二、招收幼兒十六...
【書本的書】評論
幫大家補充一個依據幼兒園...
【好認真】評論
☆ ★、★★★★★★★★★★度★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