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luyi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A)戶籍法第23條,戶籍登記事項自始不存在或自始無效時,應為撤銷之登記。(B)廢止登記(C)變更登記(D)更正登記
【用戶】w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O (A)戶籍登記事項自始不存在時 戶籍法§23戶籍登記事項自始不存在或自始無效時,應為撤銷之登記。撤銷中華民國國籍之喪失或撤銷中華民國國籍者,亦同。(B)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 戶籍法§24戶籍登記事項嗣後不存在時,應為廢止之登記。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或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亦同。(C)戶籍登記事項有變更時 戶籍法§21戶籍登記事項有變更時,應為變更之登記。(D)戶籍登記事項有錯誤戶籍法§22戶籍登記事項有錯誤或脫漏時,應為更正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