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emy】評論
受益人對於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信託財產之權利,應依其持有之信託受益權行使之。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信託受益權,受益人不得轉讓之。 參考資料JY價值筆記-信託業務員(含信託法規乙科)考試筆記 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18條
【yuyi99yuyi999】評論
除了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的受益權不得轉讓,以下皆可企業員工持股信託 (員工繼承人)不動產投資、資產信託(記名、背書)金融資產證券化(記名、背書)共同信託基金 (記名、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