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報載某女因離婚等因素,帶著幼女在汽車旅館燒炭,自己僥倖存活,但同行的三歲女兒卻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死,某女的行為構成何罪?
(A)殺人罪
(B)幫助自殺罪
(C)過失致死
(D)謀為同死加工自殺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5
統計:A(210),B(6),C(10),D(83),E(0)

用户評論

【用戶】Sophia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以16歲為基準

【用戶】KlugTina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16+1

【用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假設媽媽叫女兒一起死,女兒應允不會成立275條因為3歲小孩對於死亡之意義並無認識(非以年齡,應該以其心智程度判斷)-無承諾能力不符合該條構成要件。*如果可以成立275條之情況(得被害人之承諾:假設非小孩生命法益不可以拋棄,故不可以阻卻違法(無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得被害人承諾之行為)本題成立271條普通殺人既遂罪也許可以按57條酌量減輕其刑

【用戶】KlugTina

【年級】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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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假設媽媽叫女兒一起死,女兒應允不會成立275條因為3歲小孩對於死亡之意義並無認識(非以年齡,應該以其心智程度判斷)-無承諾能力不符合該條構成要件。*如果可以成立275條之情況(得被害人之承諾:假設非小孩生命法益不可以拋棄,故不可以阻卻違法(無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得被害人承諾之行為)本題成立271條普通殺人既遂罪也許可以按57條酌量減輕其刑

【用戶】金星逆行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以16歲為基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