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ky Huang】評論
※以下說明供參考 1. 獨立機關採合議制,主要為了確保公正獨立的特性,不受政黨或政治的壓迫而影響決定。「混合制」是指設有合議制的委員會或決策機關,同時設有機關首長,重要事項由委員會議決,政策執行則由首長負責。這類機關又稱為「獨立管制委員會」,強調專業超然,並有任期保障、黨派限制等。 →依此說,考試院、公平會、金管會、NCC、中央銀行皆為混合制。組織法規如下:版本1: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主任委員:吳秀明)公布日期:民國 100 年 11 月 14 日生效狀態: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第4條本會置委員七人,均為專任,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
【conniewin】評論
沒有勞委會了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現在改為勞動部係屬獨任制性質之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