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禰豆子】評論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第 7 條化粧品之外包裝或容器,應明顯標示下列事項:一、品名。二、用途。三、用法及保存方法。四、淨重、容量或數量。五、全成分名稱,特定用途化粧品應另標示所含特定用途成分之含量。六、使用注意事項。七、製造或輸入業者之名稱、地址及電話號碼;輸入產品之原產地(國)。八、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或有效期間及保存期限。九、批號。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標示事項。前項所定標示事項,應以中文或國際通用符號標示之。但第五款事項,得以英文標示之。
【阿拉伯公主】評論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第 7 條 化粧品...
【加賴叫過去】評論
來這邊點進去看一下這罐舒芙輕乳液的...
【socket】評論
速解:去康X美或屈X氏買化粧品時,很多都是英文標示 選(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