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iiiloveyo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戰爭的法則,是以保全國家完整為上策。國家受到損傷,雖然戰勝也差了些。因此百戰百勝還稱不上是高明,能夠不必打仗而降服敵人,才稱的上高明。最高明的戰略是以計謀取勝敵人,其次是用外交的方式,使敵人屈服;再其次就是用強大的軍力,使敵人屈服;最下策就是攻擊敵人的城池堡壘。攻城的士兵像螞蟻一樣,爬到城牆上攻城,死傷達三分之一,而城池仍攻不下來,那真是攻城中最悲慘的災禍。所以,善於用兵的將領,使敵人屈服不是靠交戰,攻佔敵人的城池不是靠強攻,毀滅敵人的國家更不是靠久戰,一定要用全勝的戰略爭勝天下,才不會使自己的軍隊疲憊受挫,又能取得圓滿的勝利,這就是以謀略勝敵的法則。 用兵的原則是,擁有十倍於敵的兵力,就四面包圍,殲滅敵人;擁有五倍於敵的兵力,可集中力量攻擊;有兩倍於敵的兵力,可分兵從正面及側面攻擊。敵我雙方兵力相當,則全力以赴,亦可得勝。如果兵力少於敵人,則暫時堅守,採防禦姿態;如果雙方差距太大,則避免決戰,伺機而動。所以,弱小的軍隊如果一昧堅持硬拼,就勢必成為強大敵人的俘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