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下列有關台灣102年公布之特殊教育法,何者為誤?
(A)對學生鑑定、安置及輔導如有爭議,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 得向主管機關提起申訴,主管機關應提供申訴服務。
(B)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適性化、個 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之精神。
(C)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辦理特殊教育之成效,主管機關應至 少每二年辦理一次評鑑。
(D)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因身心發展狀況及學習需要,得經該主管 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延長修業年限,並以延長二年為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
統計:A(0),B(0),C(4),D(1),E(0)

用户評論

【用戶】hsinf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法 第47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辦理特殊教育之成效,主管機關應至少每三年辦理一次評鑑。

【用戶】Hsin Fang Cha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法 第47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辦理特殊教育之成效,主管機關應至少每三年辦理一次評鑑。

【用戶】青峰的小蜂鳥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國中小:二年 → 高中: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