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hy Peng】評論
沒有辦公處所
【Sony Lin】評論
第 6 條 訪查應就警勤區內之住所、居所、事業處所、營業場所、共同生活戶、共n同事業戶及其他有關之處所實施之。n執行警勤區訪查時,應經受訪查之住居人、代表人、事業負責人或可為事n業代表之人同意並引導,始得進入其適當處所。
【dollar0705】評論
沒有辦公處所,那也沒有工寮農舍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