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下列有關《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之陳述,何者正確?
(A) 專屬經濟海域護漁頻度,以每月 10 次為原則
(B) 太平洋公海之護漁頻度,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外交部會商定之
(C) 太平洋公海之護漁頻度,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與外交部會商定之
(D) 太平洋公海之護漁頻度,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與外交部會商訂定後,專案報行政院核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70588
統計:A(4),B(6),C(32),D(26),E(0)

用户評論

【用戶】蔡捷仁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七、執行機關護漁頻度:  (一)我國內水、領海、鄰接區海域:依國防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例行勤務執行     之。  (二)專屬經濟海域: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排定每個月以五次為原則     ,並依漁期、漁區或突發事件之需要,適時增加護漁頻度。  (三)太平洋公海:每年護漁頻度,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行政院海     岸巡防署會商定之。  (四)報經行政院核定之其他海域: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行政院海     岸巡防署會商訂定後,專案報行政院核定之。(五)外交部:   1、我國漁船發生海事海難案件,涉及需與他國交涉時,協調聯繫     他國協助、救助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