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
【題組】⑴闡述波浪折射與繞射現象。(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275109
統計:A(17),B(74),C(469),D(25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撫恤給與、 公務人員撫卹法、遺族撫卹金

用户評論

Pc Huang】評論

99年7月28日修正之撫卹法第九條第一項遺族年撫卹金,自該公務人員死亡之次月起給與,其年限規定如下:一、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者,給與二十年。二、執行職務發生意外或危險以致死亡者、公差遇險或罹病以致死亡者,給與十五年。三、於執行職務、公差或辦公場所猝發疾病以致死亡者,給與十二年。四、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者,給與十二年。五、因辦公往返,猝發疾病、發生意外或危險以致死亡者,給與十二年。但因防(救)災趕赴辦公發生意外或危險者,給與十五年。六、病故或意外死亡者,給與十年。81年12月29日修正前撫恤法第九條第一項遺族領年撫卹金者,自該公務人員亡故之次月起給與。其年限規定如左:一、病故或意外死亡者,給與十年。二、因公死亡者,給與十五年。三、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者,給與二十年。

林韋辰】評論

答案應該是C 請修改!!!!!!!公務人員撫卹法 第9條遺族年撫卹金,自該公務人員死亡之次月起給與,其年限規定如下:一、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者,給與二十年。二、執行職務發生意外或危險以致死亡者、公差遇險或罹病以致死亡者,給與十五年。三、於執行職務、公差或辦公場所猝發疾病以致死亡者,給與十二年。四、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者,給與十二年。五、因辦公往返,猝發疾病、發生意外或危險以致死亡者,給與十二年。但因防(救)災趕赴辦公發生意外或危險者,給與十五年。六、病故或意外死亡者,給與十年。請領前項年撫卹金之遺族,係無子(女)之寡妻(鰥夫)者,得給與終身 。領卹子女於第一項所定給卹年限屆滿時尚未成年者,得繼續給卹...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C

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評論

第5條(因公死亡適用範圍及撫卹金給與標準)  因公死亡人員,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一、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   二、執行職務發生意外或危險以致死亡。   三、公差遇險或罹病以致死亡。   四、於執行職務、公差或辦公場所猝發疾病以致死亡。   五、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   六、因辦公往返,猝發疾病、發生意外或危險以致死亡。   前項人員除依前條規定給卹外,並依下列情形加給一次撫卹金: (這部分是加給)  一、第一款人員加給百分之五十。   二、第二款及第三款人員加給百分之二十五。   三、第四款人員加給百分之十五。   四、第五款及第六款人員加給百分之十。但第六款人員因防(救)災趕赴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