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虎生風】評論
民法92條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被詐欺而為之意思.....看完整詳解
【whappy501】評論
法條中 有數字 為容易考的法條★★★ 92 ...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26 因被詐欺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
【coffee】評論
知道1年不知道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