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ppy501】評論
(A)應改為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
【琪_111人事行政高考上榜】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一、考試。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