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甲從事電動玩具機台維修工作,而取得電玩代幣 160 枚,友人乙提議以代幣投入自動販賣機內換取財物。由乙投入代幣,由甲負責拿取財物。甲、乙共同成立何罪?
(A)詐欺罪
(B)不正利用收費設備取財罪
(C)不正利用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
(D)不正利用電腦或其相關設備取財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59091
統計:A(21),B(174),C(48),D(21),E(0)

用户評論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339-1 吃錢的 339-2 吐錢的 339-3 電腦的本題是騙吃錢的機器,339-1.

azin0609】評論

不正使用收費設備 339-1:按摩機 電自收費器 遊戲機 電話就是你丟錢進去或是有類似的東西它本身就可以提供相關的服務不正使用自動付款設備 339-2:提款機 本來就是看卡領錢 或正確的來說 是看電磁紀錄本來就是你輸入什麼指令就會自動執行款項進出

準備國考中的一隻小書蟲】評論

(B)不正利用收費設備取財罪 339-1 吃錢的(C)不正利用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 339-2 吐錢的 (D)不正利用電腦或其相關設 339-3 電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