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杜】評論
被選舉權:23歲
【f46791957】評論
憲法第130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注意:公民投票法 第 7 條:中華民國國民,除憲法另有規定外,年滿十八歲,未受監護宣告者,有公民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