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依行政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訴訟法僅有撤銷訴法及給付訴法二類型
(B)提起行政訴訟,得於同一程序中,合併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財產上給付
(C)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之公法事件,以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D)除有特別規定外,行政訴訟若委任訴訟代理人,應以律師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2),B(0),C(1),D(0),E(0)

用户評論

【用戶】ckvhome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A)行政訴訟法有撤銷訴法、確認訴訟及給付訴法3類型(參考行政訴訟法第2條) (B)提起行政訴訟,得於同一程序中,合併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財產上給付(參考行政訴訟法第7條)(C)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之公法事件,以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參考行政訴訟法第104條之1) (D)除有特別規定外,行政訴訟若委任訴訟代理人,應以律師為限(參考行政訴訟法第49條第2項)

【用戶】ckvhome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A)行政訴訟法有撤銷訴法、確認訴訟及給付訴法3類型(參考行政訴訟法第2條) (B)提起行政訴訟,得於同一程序中,合併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財產上給付(參考行政訴訟法第7條)(C)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之公法事件,以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參考行政訴訟法第104條之1) (D)除有特別規定外,行政訴訟若委任訴訟代理人,應以律師為限(參考行政訴訟法第49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