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特殊教育法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應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其成員中,教育行政人員及學校行政人員代表人數合計不得超過半數,單一性別人數不得少於幾分之幾?
(A)四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二分之一
(D)三分之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94521
統計:A(12),B(2146),C(466),D(77),E(0)

用户評論

Rafael2018已上榜】評論

Ruwen Hou 高三下 (2011/06/25 20:47):讚133人  綜合整理:人數規定A. 1/2:Ø 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由教師、家長、專家學者組成,具原住民身份者不得少於1/2。Ø 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依教育基本法):置委員十三人至十七人,由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相關機關代表所組成,其中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人數合計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二分之一。Ø 教師評審委員會(依教師法):包含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一人。其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二分之一;其設置辦法,由教育部定之。Ø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

阿棒棒!!!我終於考上了】評論

感覺是只有"性別"的會要求女性1/2其他會問到比例都是1/3

hsc】評論

最新的教師法已經修改如下:根據教師法第14條十二、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十三、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十四、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教師有前項第十二款至第十四款規定情事之一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2/3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2/3以上之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