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ting Chou】評論
「綜合高中」的真正意義是:(A) 一所高中同時設有普通科及職業類科,但兩者不得互相交流 (B) 一所中學同時設有高中部與國中部(C) 一所高中同時設有學術課程及職業課程,學生可依興趣同時選修兩類課程(D) 高中附設國中部教育試題匯編#1798
【趙珣】評論
(陳嘉陽)綜合高中:融合普通課目與職業科目為一體之課程組織,輔導學生根據能力、性向、興趣選修適性課程之學校。1.招收未定向學生,延遲分化。2.普通科與技職兼具,讓學生自由選課,適應學生需求。3.採學年學分制,修滿160學分(140必修+20選修)。4.任何學生都在同一類型的學校就讀,較屬於單軌制的精神,也比較民主。5.以學科領域劃分,分科並不精細。 (維基)綜合高中特色:1.學生畢業後可依個人目標,決定報考大學學測、四技二專統測、大學指考或直接就業,修讀所需課程。2.不再分科,且可選修各類課程。3.學生可依性向、興趣,自由選修各學程課程,可跨學程(科)、跨年級選課。4.經試探課程後,可選修適合興趣的課程學習。
【張會冷】評論
綜合高中係統整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之教育目標、學生來源、學生進路和教學資源的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高一課程以試探為主,自高二起依學生之適性發展分化,選擇學術學程(以升讀大學為主)或專門學程(以升讀科技大學、技術學院、或就業)、或跨學程(綜合學程);藉以提供性向未定或性向多元之學生延後分化並獲得適性發展之機會。綜合高中係85學年度起試辦,並於民國88年修訂「高級中學法」,綜合高中納為高級中學類型之一,成為正式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