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現行家庭暴力防治法有關保護令審理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法院依職權調查證據,必要時得採隔別訊問
(B)被害人得於審理時聲請其親屬、社工或心理師陪同陳述意見
(C)法院在審理時得聽取縣(市)主管機關或社福機構之意見
(D)法院審理保護令事件,必要時得依職權要求被害人與相對人進行調解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20755
統計:A(5),B(4),C(12),D(244),E(0)

用户評論

Didiwan Eleng】評論

第13條(保護令事件之審理)

蕭鉛筆(坐四望三)】評論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7條:法院於訴訟或調解程序中如認為有家庭暴力之情事時,不得進行和解或調解。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行和解或調解之人曾受家庭暴力防治之訓練並以確保被害人安全之方式進行和解或調解。 二、准許被害人選定輔助人參與和解或調解。 三、其他行和解或調解之人認為能使被害人免受加害人脅迫之程序。PS 這雖然很矛盾啦,但就背吧...沒那美國時間推敲了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