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5.我國憲法第十七條所規定的選舉、罷免、創製及複決權,是屬於:
(A)人權
(B)國民權
(C)住民權
(D)公民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16812
統計:A(26),B(131),C(3),D(1030),E(0)

用户評論

You Ren Chen】評論

但講的這些權都要是有20歲才能行使的唷~~

菜圓】評論

正因為廣  所以才錯 國小四年級也是國民 ^ ^

全職考生】評論

人民:在國家統治範圍內居住國民:領有該國的身份證公民:具備前兩項資格及參與國家任何的決策。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04150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