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行政機關所為之下列何種行為,非屬行政處分?
(A)特定建築經地方政府審議公告指定為古蹟
(B)針對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發布處理原則
(C)對於人民提出政府資訊公開之申請,准予公開或提供
(D)就人民申請專利之發明,公告核准審定,並發給證書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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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判斷關鍵:有無准駁 行政機關所為之下列何...

張大仙】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92條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

ops】評論

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 為「行政規則」*各機關發布之 法規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除外其餘為行政規則。

ミヤザワ】評論

人民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向政府機關請求檔案或行政資訊之提供,性質上係請求政府機關作成一准予提供之行政處分請求政府資訊公開之權利保護必要 - 智丞法律事務所 (attorneyts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