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依中華民國憲法之規定,下列何者職掌統一解釋法律、命令?
(A)司法院的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B)任務型國民大會
(C)司法院憲法法庭
(D)司法院大法官會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4525
統計:A(12),B(18),C(351),D(5438),E(0)

用户評論

Joanne Lee】評論

(D)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 其職權主要在於審理以下四類案件:其一、解釋憲法。其二、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其三、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其四、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

楊茱蓉】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yutung】評論

題目看太快,真是的不該錯 

lll】評論

請修正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D

Kate Lin】評論

大法官會議:1. 解釋憲法   2. 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憲法法庭:1. 正副總統彈劾案(先由立法院提出)                  2. 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案件                  3. 必要時以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25 司法院大法官行使職權之形式,下列何者應以法庭方式為之?(A)政黨違憲解散案件(B)憲法之解釋(C)關於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之解釋(D)關於地方自治法規有無牴觸憲法之解釋106 年 - 10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戶政、經建行政、廉政:法學大意#66887答案:A

愛偶像哇愛泥( ˘ ³˘)】評論

依新修法,這題答案應該改為c  @@"新制憲法訴訟法第1條規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案件包括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機關爭議案件;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地方自治保障案件,以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fat50311】評論

2019年1月4日公布之《憲法訴訟法》在2022年1月4日實施,原大法官會議改制更名為「憲法法庭」,以法庭方式審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機關爭議案件,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件,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地方自治保障案件,以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