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的Roy】評論
護照條例第 24 條(D) 護照非依法律,不得扣留。持照人向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出示護照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扣留其護照:一、護照係偽造或變造、冒用身分、申請資料虛偽不實或以不法取得、偽 造、變造之證件申請。二、持照人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經查有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或 第三款情形。偽造護照,不問何人所有者,均應予以沒入。
【Roy衝衝虎 終於上榜】評論
護照條例第 24 條(D) 護照非依法律,不得扣留。持照人向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出示護照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扣留其護照:一、護照係偽造或變造、冒用身分、申請資.....看完整詳解
【我想要 我得到】評論
法規名稱:護照條例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
【歐瑞】評論
護照條例施行細則(A)第18條本條例第二十條所稱護照遺失或滅失,指遺失或滅失未逾效期護照之情形。護照經申報遺失後尋獲者,該護照仍視為遺失。(B)第9條護照效期,自核發之日起算。(C)第10條護照用照片應符合國際民航組織規範,不得使用合成照片。照片之規格及標準由主管機關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