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Ennis Jang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設置缺失,指造成人民外在傷害為主
【用戶】June Lo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基本的賠償條件有: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
【用戶】Keep Happy Mo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請問如果說公家單位裝設的監視器讓你的隱私曝光,例如家裡情形被錄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