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公共設施因設置缺失致人民權利受損時,有國家賠償法之適用。下列何者非此所指之權利?
(A)生命
(B) 身體
(C)名譽
(D)財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3519
統計:A(79),B(67),C(5780),D(200),E(0)

用户評論

【用戶】Ennis Jang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設置缺失,指造成人民外在傷害為主

【用戶】June Lo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基本的賠償條件有: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

【用戶】Keep Happy Mo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請問如果說公家單位裝設的監視器讓你的隱私曝光,例如家裡情形被錄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