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法庭應設旁聽席,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旁聽須領有旁聽證
(B)經院長許可,可向法庭錄影
(C)核發旁聽證之法庭,旁聽席如仍有空位,得隨時進入旁聽
(D)可攜帶已關閉電源之具有攝影、錄影、錄音功能的電子機具旁聽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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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89281】評論

法庭旁聽規則(A)不一定要發旁聽證第3條★1...

雛羽凌空】評論

第 6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論有無旁聽證,均禁止旁聽:一、酒醉、施用毒品或其他管制藥品、迷幻藥,或精神狀態異常。二、攜帶槍砲、彈藥、刀械等有危險性或其他不適在法庭持有之物品。三、未經審判長許可而攜帶攝影、錄影、錄音器材。但攜帶具有上開功能    之電子機具已關閉電源,或調整為靜音、震動模式者,不在此限。四、攜同未滿十歲之兒童旁聽。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不在此限。五、奇裝異服或衣履不整。六、拒絕安全檢查。七、其他認為有擾亂法庭秩序或影響法庭莊嚴之虞。

Yan Gachi】評論

法庭旁聽規則 第 6 條